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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事关孩子入学

嘉善县教育局 嘉善发布 2024-04-23

嘉善县义务段新生家长注意啦

明天起网上预登记

千万别忘了!


需要哪些材料?
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

嘉善县教育局发布的

《2023年秋季义务段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一年级新生: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七年级新生:符合入学条件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登记报名方式


2023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每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学区内(或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也允许在选择公办学校的同时再选择一所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进行登记报名,全部实行网上登记。


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一)新生的登记类别和录取原则


1.登记类别


(1)学区内“房户一致”户籍生。新生是本县学区内城市社区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或适龄儿童少年是本县学区内农村(农村社区)家庭户户籍。


(2)学区内户籍生。新生是本县学区内家庭户户籍且祖辈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

(3)本县户籍房产生。新生是学区外本县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


(4)非本县户籍房产生。新生是县外户籍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


(5)其他形式落户生。新生在2020年5月1日之后随父母迁入本县的集体户户籍或以“租赁房屋”“无房挂靠”等其他形式落户本县。


(6)非本县户籍积分生。新生是县外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无住宅产权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


2.录取原则


当前六类登记人数超过当年度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实施“房户一致优先、类别靠前优先、按户籍或产权证取得时间排序、按积分高低排序”的原则(简称“两优先、两排序”)按类别按顺序分批依次录取新生。未录取的新生按类别按顺序进行统筹分流或到有余额学位的公办学校预登记。


(二)登记报名与录取注册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网上分阶段预登记、现场验证录取注册进行。


1.网上预登记。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从“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入口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预登记。如遇网络高峰拥堵时,建议家长错峰预登记。


(1)第一阶段:符合以上前四类登记资格的新生于6月12日(周一)至6月16日(周五)网上预登记,每名新生只能填报1所学区内公办学校,学校于7月6日(周四)将预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于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名单。符合录取条件的第一、二类新生和家长于7月8日(周六)上午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符合录取条件的第三、四类新生和家长在下午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学校于7月9日(周日)对未录取的新生按类别按顺序进行统筹分流或到有余额学位的公办学校预登记,新生和家长于7月10日(周一)上午到相关学校登记验证注册。


验证注册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如学生与有房产的父或母户籍分离时需提供出生证等证明材料)。


(2)第二阶段第一轮:符合第五、六两类登记资格的新生于7月12日(周三)至7月14日(周五)期间通过“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新生只能填报本区域内1所公办学校(其中魏塘街道和罗星街道区域实施统筹招生),学校于7月15日(周六)将预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于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名单。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和家长于7月16日(周日)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录取注册。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如学生与有房产的父或母户籍分离时需提供出生证等证明材料),非本县户籍还需要提供积分卡。


(3)第二阶段第二轮:如果第二阶段第一轮中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未录取,可在7月19日(周三)至7月20日(周四)期间通过“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新生只能填报1所公办学校。学校于7月21日(周五)将预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于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名单。新生和家长7月22日(周六)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如果不愿就读较远的公办学校的,可就近选择嘉善县慈山学校报名。


预登记注意事项:


(1)家长根据入学类别填好子女和监护人身份证、户籍地址、监护人(或祖辈)住宅房产等信息,并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积分卡等高清晰照片材料,并点击提交,等待学校统一审核。请勿恶意填报非学区内学校,出现恶意填报等现象而导致再次无法填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2)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将如实记入电子学籍档案。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为其提交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入学资格,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积分卡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公办学校验证注册时间统一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


(三)其他相关规定


1.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特殊因素,魏塘、罗星、惠民三街道下列区域和对象,今年新生入学可采取过渡性办法:


①原有协议的村或户,今年仍允许在原协议学区或新划学区学校任选。


②户籍在惠民街道阳光社区的初中七年级新生可在嘉善四中和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任选。


③户籍在魏塘街道魏中村南桥片(原南桥村)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在杜鹃小学和里泽中心学校任选。


④罗星街道绿洲社区车站路以西符合前四类登记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可在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或嘉善县实验小学南校区中的一所进行预登记。


⑤惠民街道惠丰社区晋阳路以北惠民大道以北符合前四类条件的一、七年级新生可在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或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中的一所进行预登记。


2.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伍子塘河以东区域未正式划分社区的城市住宅小区,且符合前四类入学登记条件的七年级新生,在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进行预登记;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伍子塘河以西区域未正式划分社区的城市住宅小区,且符合前四类入学登记条件的七年级新生,在嘉善县泗洲中学进行预登记。


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区域未正式划分社区的城市住宅小区,且符合前四类入学登记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在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亭桥小学进行预登记。


3.户籍、住宅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当年5月31日;住宅产权房指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已取得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在学区共有住宅产权房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占有份额必须达到51%及以上。


4.新生长幼随学按《关于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长幼随学”服务的通知》(善教办基〔2022〕99号)执行,即起始年级新生具有本县学区内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在不突破基准班额的情况下实行“长幼随学”。根据家长申请,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姐)就读的同一所公办学校入学。


5.年满6周岁儿童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家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学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学区学校需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和镇(街道)文教办备案。


6.2023年6月1日至8月15日间户籍迁移到城区三街道的起始年级家庭户户籍新生不适用此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规定,但可由相应学区学校在8月15日统一预登记后于8月18日报县教育局(逾期的新生可以直接到县教育局登记),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资源情况在全县公办学校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此类民办学校主要有嘉善新世纪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嘉善县上师实验学校(一年级、七年级)。今年我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全部实行网上登记报名。


(一)登记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参加登记报名:学生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嘉善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嘉善县的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或持有在嘉善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学生本人具有本县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学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符合本县有关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优待政策的子女。


(二)登记时间与录取注册


1.第一阶段:政策生与直升生。符合民办学校优先录取条件的政策生在6月9日(周五)之前向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直升生在6月12日(周一)至6月16日(周五)内通过“新生入学报名系统”预登记,向报名系统内本校初中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政策生报县教育局审查。学校于6月19日(周一)对政策生和直升生预录取,家长和学生6月20日(周二)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2.第二阶段:电脑派位生。符合民办学校其它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12日(周一)至6月16日(周五)内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县内1所民办学校,学校于6月26日(周一)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或一次性全部录取,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家长在6月27日(周二)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确认,未选择视为确认。家长和学生于6月29日(周四)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若学生家长完成就读民办学校录取后仍要放弃的,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由教育局根据学生本人条件及本地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若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原来报名公办学校相对应批次进行录取或参加其他民办学校预登记。


3.第三阶段补报。第一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县教育局申请,开展第二轮招生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新生于7月12日(周三)起通过“嘉善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县内1所民办学校。学校完成录取后,家长和学生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五、嘉善县慈山学校招生


如果公办学校和上述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新生,可参加嘉善县慈山学校招生。


1.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年度本县新居民积分或在我县已办理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2.登记时间与验证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于7月25日(周二)至7月27日(周四)期间通过“新生入学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填报慈山学校的1个校区。学校于7月28日(周五)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于7月29日(周六)直接到相对应学校验证注册。


3.录取原则。实施“分批录取,积分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招生学校凭积分报名的新居民子女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当招生学校凭《浙江省居住证》报名的新居民子女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浙江省居住证》登记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9102521、89102522、89102519、89102507、89102525、84025643、89102660(6-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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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汤纯凤

责 审 | 丁   珩、顾   燕

终 审 | 王培澄

来 源 | 县教育局


印象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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